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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旭

      刘旭律师是辽宁海大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他在海事海商、国际贸易、建设工程、仓储物流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代理过多起重大、疑难案件,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赞誉。

      刘旭律师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他兼任辽宁省政协委员、辽宁省公安厅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大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专家咨询员、大连海事大学法律硕士实务导师。

      刘旭律师还一直专注于理论研究。2011年以来,他撰写的9篇法律方面的资政建议,被中央统战部《零讯》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内参刊物采用,其中有3篇获得俞正声、栗战书等中央政治局常委批示,有2篇获得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批示。

      2013年4月,刘旭撰写的《建议废止交通部[1999] 161号文件打开航运企业民间融资闸门》一文,获得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同志的重要批示,时任交通部部长杨传堂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开展专题调研,责成有关部与刘旭沟通。最终,交通部采纳了刘旭的建议,于2013年6月正式发文废止了交通部[1999] 161号文件的相关内容。时任交通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陈爱平亲自致电刘旭,反馈该建议的落实情况。2013年9月13日,《人民政协报》“统战新闻”版以《大连党外人士建议得采纳一我国民间借贷船舶抵押不可登记历史被改写》为题进行了报道。

      2018年,刘旭撰写的《建议创设司法解释前置审查制度》一文,被中央统战部《零讯》采用,专报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同志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备案审查室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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