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清
辽宁海大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资深合伙人,一级律师、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辽宁省高级律师评委会评委。历任大连海事大学法学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COSCO)法律中心主任、辽宁省海商法学会副会长、辽宁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辽宁海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1996年12月之前在大连海事大学从事海商法、海事国际私事、海事诉讼与仲裁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任专职教授、兼职律师);1996年12月份创建辽宁海大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任专职律师、兼职教授)。1999年-2000年被中远集团派往美国、加拿大考察研修海商法、公司法。
出版的主要著作:《海商法》(合著)、《新编海商法学》(合著)、《国际经济法大辞典》(分科主编)、《海商法大辞典》(副主编)、《海事诉讼与仲裁》(专著)等十本。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其著作和论文有国家教育部、交通部、辽宁省等颁发的获奖证书。其中合著的《海商法》已四次在法律出版社出版,是教育部指定的我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级统编教材,2023年初第五版《海商法》再版。多次参与最高法院、交通部组织的有关海事诉讼、海商法立法及司法解释工作,参加目前正在进行的中国海商法修订工作。
作为律师,自1985年以来先后代理了几百起国内及涉外案件。承办的案件主要为海事、海商、经贸、公司、股权转让、知识产权、金融房地产类经济案件;同时长期担任国内多家企业、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先后到意大利、埃及、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新加坡、韩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处理国际海事经贸案件;多年来为中外当事人挽回损失数十亿元,是一位有丰富经验的职业律师。